时间:2022-03-15 09:00来源:院办公室

  各系部、处室、中心:

  根据学院诊改工作安排,现就下阶段诊改任务通知如下:

  一、完善2020年教师层、2020-2021学年第一、二学期课程层部分指标并重新诊改。在分析前期诊改结果的基础上,学院修订了教师、课程的诊改标准,指标增减情况如下:

  层面

  变动情况

  需补充

  备注

教师层(专业课教师

  删除:国内外访问学者

  增加:人才项目

人才项目(各级教学名师、教坛新秀、教学之星等)、被指导青年教师是否合格

调整了兼行政专任教师的部分标准值,并根据教师职称情况分类设置标准

教师层(公共基础课教师

删除:主持专业建设、参与专业建设、企业实践天数、双师素质、高级职业资格证书、编写校企合作出版教材数、国内外访问学者
增加:人才项目、指导社团建设、指导社团建设、服务专业建设、参与集体备课、参与校际交流、教授课程门数

人才项目、指导社团建设、指导社团建设、服务专业建设、参与集体备课、参与校际交流、教授课程门数(年度内)、被指导青年教师是否合格

课程层

A类理论课程

  删除:实习实训

  增加:拓展实践(参观)

拓展实践(参观)


课程层

B/C类理论课程

  调整:实习实训指标要求

填报该课程本学期所授课程实习实训课时占总课程的百分比


  系统已将需要调整的任务退还,请相关教师需登录系统完成信息补填后进行诊断,并生成报告(原诊改报告中的未达标原因分析和诊改措施系统会保留,可在此基础上编辑修改)。

  二、开展2021年教师个人层(教师业绩区间:2021年1月1日-2021年12月31日)和2021-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层诊改工作。

  三、未参与上次诊改的

  请相关部门认真组织教师于3月28日前完成该阶段诊改工作,未尽事宜,可与诊改办冯攀联系。

  特此通知。



编辑:张明